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批复同意,4月2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
大会听取了上一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与会党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5名、机关纪委委员3名。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断完善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二要紧扣发展重点,凸显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坚定不移围绕“2244”重点工作,做到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三要严实纪律作风,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扛牢政治责任、坚持砥砺前行,为服务湖北支点建设贡献公积金力量。
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分别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