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十堰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公积金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市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管委会副主任李勋军主持。
会上,李勋军同志就《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议案作情况说明,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进行讨论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会议要求,市公积金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决策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一是要加强对公积金工作运行监管,把好安全高效运行的大方向。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保障性,要坚持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要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公积金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督,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和防控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优质高效运转。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牢固树立“关心住房公积金就是关心民生、支持公积金就是支持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主动性、实效性。要认真学习把握房地产领域宏观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调整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