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重大部署,以及省市委、省住建厅相关要求,8月14日,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通知,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军对当前中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指出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了下一阶段的工作。
党组书记、主任李勋军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开展集中整治是纵深推进基层正风肃纪反腐的重大举措,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查找自身存在问题,要对照中心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见人见事;三是要扎实开展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扛牢集中整治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抓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实效;四是要坚持标本兼治,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补齐制度短板,抓好队伍建设;五是要聚焦主责主业,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提早对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调度,集中整治和业务工作要两手抓,以集中整治成效推动业务工作在全省排名争先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