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在十堰市2022年度表彰表扬大会上传来喜讯,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荣获“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表彰。去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稳经济、保民生积极作用,有力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克难奋进,主要业务指标增长态势明显。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52.43亿元,同比增长3.06%,完成年初计划116.52%,全市新增公积金缴存人数14325人。全年缴存总额468.34亿元,缴存余额224.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61%、9.62%。丰富拓展资金使用途径,出台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大病救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均可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增加居民可支配性收入,全年提取额32.72亿元,同比增长14.08%,有力支持了广大职工购、租、建住房消费,助推十堰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二、务实担当,因城施策助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支持全市缴存对象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拉动合理购房消费,开通了代际互助和异地(省内)贷款,全年发放公积金贷款15.3亿元,3908户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喜圆安居梦,其中,向503户家庭办理代际互助类贷款业务,发放贷款金额1.85亿元,为1577名异地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发放贷款金额5.71亿元,为提振住房消费做出贡献。研究出台了高层次人才服务支持政策,为安心留堰创造有力条件。
三、强化保障,抓好阶段性支持政策落实。面对疫情影响,及时出台了阶段性支持政策,为经营困难企业减轻资金压力3589.86万元。积极退付全市相关房地产企业保证金2.75亿元,有效为我市房地产企业“减负”。积极支持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计划,将36家“金种子”“银种子”企业纳入重点服务对象,为企业上市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四、改革惠民,优化升级公积金服务标准。按期完成与东风办事处“四统一”改革,理顺了管理体制;推进审批权限改革,将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办事处,其中,24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零审批、即时办”。打破以往公积金资金管理分散、存款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实行全市公积金账户“零余额”管理,加强资金统筹,合理调配、存储、使用资金。全年实现增值收益3.31亿元,完成年初计划165.56%。各市(县)办事处向当地财政上缴城市廉租房补充资金2.27亿元,有力支持各地廉租房建设。本年共为全市31.62万名缴存职工结付公积金利息3.01亿元,结息金额同比增长10.51%,提升了广大缴存职工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