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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积金中心“三个保障”落实“六保”“六稳”工作要求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7-02
    发布者: 任栩

     一是按时完成计息,保障职工利息收入。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每年6月30日为个人公积金账户利息结算日,结息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年化利率1.5%执行,且不分段计息。结息后利息自动转入下年度职工公积金本金中。今年,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全市(不含东风、汉江)共为5070个单位,24.88万缴存职工账户结付公积金利息1.79亿元,结息金额同比增长18.04%,平均每人获得利息收入720元,全部利息均已同步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是提升工作效率,保障业务迅速办理。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中心推行了“线上线下”相结合服务模式,“线上服务”即开通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和12329热线,截止6月30日,热线接听群众咨询各类公积金业务电话9564余次,网上回复总计335条,及时解答了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关于公积金缴纳、贷款、提取等方面堵点、难点问题,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线下服务”即不断加强窗口建设,提升业务审批效率,简化业务审批流程,取消了办理贷款业务时开发商盖章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盖章环节,同时合同由原来的6本减少到4本,极大方便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截止6月30日,全市公积金系统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4.65亿元;提取6.54亿元,受理贷款业务1887笔,金额为7.35亿元,为刺激房地产市场发展,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做出了应有贡献。

    三是发挥职能特色,保障企业松绑减负。结合工作实际,市中心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自3月1日起,全市中小微企业可连续6个月按3%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截止6月30日,全市共办理缓缴企业12家,办理降比企业46家。今年取消城区40余家房地产开发商企业缴纳贷款保证金,涉及金额782.6万元,实打实为房地产企业松绑减负,有效做好了“六稳”工作,落实了“六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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