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福建省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凡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进一步减轻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方便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另外,泉州还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此次政策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提高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新开户单位4416家,净增单位4410家;新开户职工8.52万人,净增职工4.40万人;实缴单位24585家,实缴职工61.86万人,缴存额105.1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54%、7.79%、10.67%。2021年末,缴存总额860.41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13.93%;缴存余额276.71亿元,同比增长9.15%。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2021年,泉州共有21.3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1.99亿元,同比增长3.4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94%,比2020年减少5.44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583.7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16.34%。
公积金贷款方面,2021年末,泉州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92万笔530.03亿元,贷款余额257.31亿元,分别比2020年末增加6.92%、9.37%、3.0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99%,比2020年末减少5.4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的3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二手商品住宅价格情况显示,3月份泉州新房价格环比下跌0.4%,二手房价格环比下跌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