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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全面清理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
    来源: 江淮晨报
    发布时间: 2021-08-04
    发布者:

    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加快推进封存账户清理工作,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即日起,将对2021年8月1日之前账户已封存且无贷款、未冻结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进行清理。

    账户清理对象包括缴存职工在中心同时存在正常账户和封存账户;缴存职工有一个或多个封存账户;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封存账户。

    账户清理方式主要有几大类,可以比照自身情况“对号入座”。对同一人同时存在正常账户和封存账户的,职工在职单位经办人员通过“中心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单位网厅”办理转移手续,将封存账户转移至正常账户;职工本人通过“中心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个人网厅”和“皖事通”办理转移手续,将封存账户转移至正常账户。

    对同一人无正常账户且存在2个及以上封存账户的,职工本人通过“中心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个人网厅”和“皖事通”办理转移手续,将其他封存账户转移至最后一次发生汇缴业务的封存账户。

    非本市户籍离职封存满半年转移的,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由职工转入地中心审核并发起异地转移接续流程,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封存账户,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非本市户籍离职封存满半年(不含铁路分中心),离、退休,出境定居三种情况可以通过“中心网站-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个人网厅”和“皖事通”等线上渠道办理。死亡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通过中心各网点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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