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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公积金预警调控机制有了新变化
    来源: 浙江新闻
    发布时间: 2019-03-11
    发布者: 肖未

      近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三届七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通报了四个事项,审议了四个事项,其中,《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管理预警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事关公积金贷款等事项,与缴存职工关系较为密切。 

      据悉,为了加强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管理,保持资金供需平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法规,结合嘉兴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建立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管理预警机制(以下简称“预警机制”)的目的是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预警机制主要依据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比率设定,并综合考虑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及贷款供求状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个贷比率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本预警机制适用范围为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比率设置,85%≤个贷比率≤95%,资金运用正常时,保持现行提取、贷款政策;当个贷比率<85%或个贷比率>95%时,进入预警区间实行相应的调控措施。 

      那么,预警调控措施到底如何呢? 

      当个贷比率<85%时,且连续三个月趋下降,资金运用偏低时,取以下具体措施,即开展商转公和异地贷款,实行闲置资金转存定期等提高资金收益;实行全额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计算倍数,降低首付比例,降低公积金留存金额等;提高最高贷款限额。 

      当个贷比率>95%时,且连续三个月趋上升,资金运用偏紧时,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即做好定期存款提前兑付计划,开展公转商业务,实行期房贷款依序发放;提高公积金留存金额,降低贷款额度计算倍数,提高首付比例,实行差额贷款政策,开展资金统筹调剂等;降低贷款最高限额。 

      “预警调控措施可根据宏观政策和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实际情况使用单项措施或多项措施组合使用。”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警机制中涉及政策性措施调整时,会及时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或其他公开渠道提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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