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公众号
  • 手机APP
  • 返回首页
  • 欢迎访问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天津】惩治“老赖”新招 划扣公积金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9-12
    发布者:
        惩治“老赖”再出新举措。昨日从市高院获悉,市高院日前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建设“点对点”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将实现数据共享。今后,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将被法院冻结、扣划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受限。
     
        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可以说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然而,却有人公然挑战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对判决书置之不理。这些被称为“老赖”的人,并非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的能力,有的隐匿、转移财产,有的将财产过户到亲友名下,而自己却乘飞机出行、住高档酒店。面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老赖”,近年来,本市不断出台打压举措,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涉及出行、住宿、买车、买房、旅游度假、子女读书等方方面面;网络司法拍卖,以更快速、便捷地将被执行人财产处置变现。此次,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建设“点对点”网络执行查询机制,无疑是给“老赖”再上一道“紧箍咒”。
     
        据介绍,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法院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包括执行法院、执行案号、被执行人姓名、被执行人身份号码等信息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法院提供法定职权范围内的、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的有关信息。依照国家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法院有权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成为继市市场监管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之后,第4家与法院执行“点对点”查控系统合作的行政机关。
     
    (来源:天津日报)
    打印 | 关闭 |收藏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办事处分布 | 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syzfgjj12329@163.com 联系电话:0719-12329
    主办单位: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网页 |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鄂ICP备06007886号-5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15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30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