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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省城二手房上保险 公积金贷款资金免费托管
    来源:
    发布时间: 2010-11-12
    发布者:

      《齐鲁晚报》10月13日:13日起,省城市民交易二手房时,交易资金有了更安全的保障。记者了解到,买方可以将首付款和公积金贷款交由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托管,产权登记完成后,托管资金再转给卖方。
    此前,市民在交易二手房时,经常面临是先过户再付钱还是先交钱再过户的选择,也易产生一些问题。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为让买卖双方有效规避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市房管局近日联合推出二手房交易公积金贷款资金监管服务。也就是说,买卖双方与市房管局指定的资金托管机构——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签订《济南市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由买方当事人将托管资金(包括首付款和公积金贷款)存入托管机构开设的二手房交易资金专用账户,在完成房屋产权登记后,托管机构按照约定,将托管资金转入卖方留存账户。
      据介绍,购买二手房的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由借款人自主选择以下任一种贷款办法:一是个人购买二手房交付首付款提出贷款申请,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贷款银行初审合格并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对所购买房屋办理抵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报公积金管理中心后,方可把贷款资金划入卖房人账户;二是个人购买二手房交付首付款后,因自筹资金困难,可通过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交易资金监管渠道,以先放款后抵押的方式办理。
    记者了解到,公积金贷款资金托管业务旨在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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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管业务的办理程序
    1.买卖双方通过“济南市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签订《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
    2.买卖双方与托管机构签订《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3.买方持贷款银行所需其他贷款资料向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4.贷款银行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和公积金贷款资金划拨手续,并通知买方办理托管资金存款手续。
    5.买方在托管资金入账后,由托管银行为其出具《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收款凭证》。
    6.买方凭《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收款凭证》等资料到托管机构换开《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证明》,并持此证明及其他所需资料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产权登记完成,买方到房管部门领取房产证,托管机构将托管资金转入卖方账户;如登记机关予以退件,托管机构为买方办理退款手续。
    公积金贷款资金托管业务所需资料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委托代理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
    3.网上签订的《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
    4.卖方在约定托管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
    5.《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存量房公积金贷款确认书》 (由贷款银行代为办理)。
    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服务地点:经七路88号济南市房地产大厦
    咨询电话:82077218(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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