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优惠政策年底会终止吗?
来源:
发布时间:
2008-08-06
发布者:
近期,社会上在流传着关于终止住房优惠政策的传闻,到底是否终止?终止政策到底对老百姓有什么影响?带着问题,笔者查阅了去年国家关于住房优惠政策的规定,一是让大家回顾一下这一特定时期的政策,二是分析一下它会否终结。
2008年,国家出台的关于鼓励住房消费的优惠政策共有4份,分别为财税〔2008〕137号、银发[2008]302号文件、国办发[2008]131号和财税〔2008〕174号文。
财税〔2008〕137号:
1、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2、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以上阐述中并未提及截止日期。
银发[2008]302号文件规定:
1、自2008年10月27日 起,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2、从2008年10月27日 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0.27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从4.86%调整为4.59%。”
以上规定均无截止日期。
国办发[2008]131号:
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注明“以上政策暂定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
财税〔2008〕174号:
1.自2009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国家政策已经执行一年的时间,在今年的上半年,央行放宽了关于二套房贷的审贷政策,从而推升了房屋交易量和房价的上涨。2009年9月份,央行开始紧缩二套房贷政策,要求对购买第二套房产的,贷款首付款必须达到四成,贷款利率由基准利率下浮30%恢复到基准利率。从而在住房优惠政策即将到期之前,银行利率的优惠政策提前收紧。
从2007年开始。连续几年,央行不断地下调银行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以期刺激居民房贷消费,结果是这几年房地产开量、新房销售量和二手房交易量以及交易价格每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在盘活资金拉动内需的同时,凸显信贷风险。从美国引发的次级贷危机并演变成世界性金融危机,对国内的金融体制和信贷风险也是严峻的考验。严把信贷风险,通过金融杠杆调整规模投资和居民合理消费成为本届政府以及央行的头等大事。因此,在国内经济保持9%以上增长速度,在国际经济已经开始复苏的关头,国家对国内金融政策进行调整也是情理之中,关于对鼓励居民个人住房消费相关政策需要调整或到期的风声到来之前,调整最快和及时的也许就是房屋信贷政策,因为它对房地产投资和房屋消费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在房产交易环节税方面,降低交易门槛从而激活市场交易量效果显著。环节税中主要包括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尤其是营业税,全额缴纳和差额缴纳之间确实相差很大;契税目前执行1%、1.5%和3%三个税率,市场指导价格上下就会省出一般的费用。在救市政策发布之前,全部税费加在一起估计在9.58%,如果购房人通过中介成交并且还要贷款,则会增加2.5%的费用,最高值达到12.08%。优惠政策后,最低的税费合计在3%左右,一般在5%上下,这样大大降低了交易客户的经济负担。根据国家优惠政策的截止时点,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将于今年年底终止,其他税费收取估计暂不调整。
因此,年底前终结的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
1.房产交易中营业税征收的课税房屋年限由两年恢复到5年,税率执行两档,实现全额和差额缴税;恢复印花税。
2.房屋信贷政策表现在二套房贷严格按照央行的规定执行,利率实行基准利率和上浮利率。估计央行会上调银行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