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按照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统一要求,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举行挂牌仪式,原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更名为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心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参加仪式。
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涂洪勇主持仪式并宣读了市委机构改革文件,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胡建明与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肖波共同为新更名的“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揭牌。
胡建明指出,中心更名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举措,希望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以挂牌为新的起点,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同心同德、齐心聚力,坚持“干部安全、资金安全、发展有力、服务至上”工作原则和“三提高”工作主线,扎实平稳做好更名后续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属性,努力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