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巡察整改情况通报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建明就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市公积金中心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五大方面存在的20个问题和不足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逐条通报。党组成员、副主任肖波,党组成员、副主任涂洪勇,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张军,副县级领导刘朝晖出席会议。
胡建明指出,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措施,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意识,转变和改进了工作作风,推进了管理中心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展。下一步,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十堰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凝聚正能量。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守党纪党规,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勤奋、务实、担当、廉洁、奉献的优良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