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认真筹备,报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8月23日下午,中共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党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市公积金中心所属12个党支部共68名党员参加了大会。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涂洪勇、刘朝晖、康红伟、李梅、顾小刚、朱艳芳、郑丽君等7名同志为第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康红伟、陈小竹、余淼等3名同志为第一届机关纪委委员。
大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后,在庄严的国际歌中结束。在随后召开的第一届机关党委第一次委员会上,涂洪勇同志当选为机关党委书记,刘朝晖、康红伟同志当选为机关党委副书记,会议还讨论确定了党委委员工作分工。在第一届机关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康红伟同志当选机关纪委书记。
党组书记、主任胡建明代表中心党组向选举产生的第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正确认识中心系统党建工作存在的不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二是准确把握党建工作的关键点。切实把理想信念坚定起来,把党内生活严肃起来,把纪律建设真抓起来,把干事热情激发起来。三是切实提升中心系统党建工作的水平,抓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目标的落实工作。为建设“干部安全、资金安全、发展有力、服务至上”的十堰住房公积金系统,实现“三提高”工作目标,完成“330150”中期规划和十堰奋力打造区域性增长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党建工作,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将各县市区6个党支部纳入中心统一管理,这是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