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F85690547/2024-57317
解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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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15:55: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尽快止跌回稳,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参考各城市现有政策执行情况,结合本市实际,拟对部分使用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调整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要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近期,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迅速行动,抓存量政策落实,抓增量政策出台,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取消或调减了公积金使用的限制性措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二、调整的依据

(一)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

(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 51267-2017);

(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41号);

(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

(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48号);

(八)《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鄂建文〔2024〕24号);

(九)《十堰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十公发〔2024〕4号)。

三、征求意见情况

(一)2024年10月28日,我中心向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报送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请示》,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同意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二)2024年10月29日,我中心向管委会成员单位发送《关于征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分行、十堰市司法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就相关政策提出了意见建议,其他管委会成员单位无意见;

(三)2024年11月8日,在中心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就〈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暂未收到社会面反馈意见。

四、调整内容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执行期限

将缴存基数、比例执行期限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25年缴存基数、比例调整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2025年缴存基数上限按照十堰市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十堰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

调整说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有相应规定,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每年组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的调整工作。除十堰外,本省所有地市州均在上一年度本市各项经济指标公布后组织开展年审工作,执行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缴存基数、比例调整执行期限为自然年度,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只能按照上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执行(如2024年基数上限用的是2022年月平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后,可正常按全市上一年度月平工资3倍设定上限,便于年审、个人账户结息等工作的开展,能让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与实际工资收入相匹配、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有助于调动全市职工的缴存积极性,扩大归集增量。

(二)优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全面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在购买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仅核查购房人夫妻双方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居民家庭在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仅核查购房人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标准执行。居民家庭挂牌出售的自有住房,在新购住房办理贷款时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调整说明:根据省住建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24年10月6日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1.我们将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为“提取仅核查购房人夫妻双方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贷款仅核查购房人家庭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将核查范围从原政策的地市级缩小到区(县、市)的住房情况,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进一步放宽,让更多缴存人符合提取、贷款使用公积金的业务要求,可以释放更多购房需求,利于提振购房者信心,带动房地产市场交易趋于活跃。2.家庭成员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标准执行。按区县来认定首套房、二套房,能让更多购房人符合公积金使用标准,能够享受到首套房贷款的低利率。3.居民家庭挂牌出售的自有住房,在新购住房办理贷款时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对于有改善住房需求的购房者来说,当前二手房市场交易周期过长,二手房短期内无法交易过户影响了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取和贷款套数认定。因此,为进一步降低“以旧换新”改善需求的购房成本,对于挂牌出售的自有住房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计算房屋套数。

(三)放宽适老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及办理条件。

将原政策规定的“父母所居住住房被纳入本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名单的,提取金额上限1万元”调整为“缴存人父母年龄超过60周岁,对自住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次,提取金额不超过5万元”。

调整说明:2024年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要求“推进适老化改造……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家庭配备职能安全监护设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将适老化改造工作纳入湖北省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放宽适老化改造提取的条件,能够满足更多缴存人对适老化住房和适老化居住环境更新改造需求,提升老年人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四)增加适儿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在2024年12月31日后生育子女,对自住住房进行适儿化改造,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5万元。

调整说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老一幼’是大多数家庭的主要关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2024年10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48号),明确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提出“要广泛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创建安全环境”,“加强住房支持政策”。2023年7月18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加强‘一老一小’等适老化及适儿化改造,顺应居民美好生活需要”。增加“适儿化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支持本市居民家庭加强居住空间适儿化改造,是构建儿童友好城市环境、提升儿童福祉的重要表现,也有利于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促进新生育子女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减轻养育负担。

(五)增加支付物业服务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及配偶支付十堰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可选择名下任意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1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上限4千元。

调整说明: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满足缴存职工家庭住房消费,增加了“支付物业服务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形。目前省内已有宜昌、孝感、黄冈等城市出台相关政策允许支付物业服务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两套以内的商品房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维持20%不变,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

调整说明:2024年5月17日,央行发布一系列房地产金融政策。在此基础上,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要求,结合十堰市经济运行情况,将住房公积金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支持购房人低门槛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

(七)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十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双缴存职工、持有“武当人才卡”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

调整说明:按照十堰城区1-8月商品住房成交均价6479.23元/平方米,户型面积120平米住房为例,房屋总价77.75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后,让更多缴存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新政支持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加大对二孩及以上家庭、双缴存职工、持有“武当人才卡”缴存群众购买基本住房和改善性住房支持力度,贷款限额按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执行。

(八)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认定标准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土地或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均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调整说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文件精神,“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根据当前十堰房地产形势以及房地产企业的呼声,决定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认定标准,土地或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均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