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各分支机构: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的通知》(十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高调研工作标准和质量,现就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重调研实效、提高工作质量。中心领导开展调研要认真准备,突出调研主题,多到公积金建制困难大、矛盾多的基层调研,围绕归集扩面、政策宣传、资金管理、贷款发放、乡村振兴等议题深入企事业单位、生产车间、乡村调研,组织召开办事处干部职工座谈会,倾听基层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协调解决。中心领导干部每年调研次数不少于60天,每年主持并撰写调研报告至少1篇,切实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二、严明工作纪律、减轻基层负担。中心领导赴基层调研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提倡轻车从简、不打招呼。就餐严格按照标准支付就餐费,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陪餐,坚持厉行节约,深入推行“光盘行动”,严格执行公务住宿标准,不安排超规格住房。调研时要使用公务车辆,需提前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和《出差审批单》,报中心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签批,调研途中不得擅自更改调研路线。
三、加强督导检查、健全长效机制。中心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一点一滴做起,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各办事处要按照通知精神抓好落实,中心机关纪委、审计监察科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提升调研质量和实效。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