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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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堰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堰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宣传公积金政策相结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事项,着力规范政务公开目录及内容。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公积金政策宣传相结合,不断加强中心门户网站更新与运维,以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为政务信息公开主要渠道,积极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不断提升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着力提高了公积金政策知晓度和透明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主动公开和发布信息336条,按要求及时更新了中心官网各栏目信息,定期发布归集提取、贷款重点业务数据,同步发布公积金政策及其解读11篇,有效拓宽了向群众宣传解答公积金政策问题的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无依申请公开事项,后续将继续跟踪,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深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报送、发布责任制度的落实落地;在中心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修改完善并发布了《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整改了市政府政务公开业务主管部门反馈的不规范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明确专人管理门户网站,做好基础栏目的维护,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渠道,推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更优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优化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将政务公开作为各科室、办事处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对未按要求提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资料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对应的考核分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平台的日常运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有力推动政务公开与公积金日常业务的深度融合、协同共进。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一是信息写作水平有待提高。政务信息编写缺乏创新,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宣传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企业申请缓缴与保障职工利益难以统筹。虽已实施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但由于企业缓缴、降低比例缴存等原因,对企业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造成一定影响。同时,非公企业缴存覆盖率较低,劳务派遣、自由职业者、农民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规模较小,归集增量与往年同期相比呈下滑态势。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将重点把握以下三点:

(一)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监管。严格审核政务公开信息,压实压紧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到位、运用规范,切实守好政务公开“安全关”。

(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果。加强门户网站和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融合”运用,紧紧围绕公积金政策宣传解读等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做到多平台、高频次发布公积金政务信息,推动公积金政务公开主动性、规范性持续提升。

(三)锤炼干部队伍专业素养。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着重加强干部队伍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的专业能力,探索撬动公积金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的“流量密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无人大、政协提案办理。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落实《十堰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及时公开发布本单位各类政策及其解读,及时公开发布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及其他财务相关信息;清理了本级政府和部门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栏目集中公开。

(三)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