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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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中纪委监察部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提高中心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管理中心及时对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以更好地组织开展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管理中心坚持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各科室及分支机构及时更新,上传相关工作动态。坚持信息公开报送审批制度。三是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完成了12329热线并且在门户网站开设在线咨询、投诉板块,实现网上远程提交申请、受理、答复。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积极开展。适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学习交流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推动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条。
  (二)中心主要公开的信息分以下几类: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应急管理类,业务工作类,其他类信息。
  (三)中心通过门户网站、湖北省网上信访管理系统、秦楚网、十堰政务网及内部办公平台,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通过湖北网上信访管理系统受理,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管理中心按规定做了全面细致的政策解答。
  四、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中心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各分支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基层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