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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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5690547/2025-0948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14:36:18
发布机构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文号
无文号

2024年,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对照《十堰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管理工作,扎实开展中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普法学习教育。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内容;中心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举办了4期法治专题讲座,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和《常见刑事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等内容;三是组织员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和到市看守所参加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四是组织对新任命干部进行宪法宣誓和集体谈话提醒;五是督促中心全体职工参加“法宣在线”等平台学习;六是积极参与行政执法培训。今年,中心派4名工作人员分别到省住建厅参加全省住建领域法治建设和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并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专项培训。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员学法守法氛围。压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结合“法律七进”、房展会、“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载体,通过十堰电视台《十堰新闻》、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等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受托银行网点、宣传展板、宣传折页等媒介,重点宣传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以及业务办理操作流程。

(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合法性审核率、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达100%。全年共召开2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29次中心党组会议,其中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4次、审议政策调整、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6次。

2.谋划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八五”普法责任清单。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年度目标任务,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的重点任务、具体内容、方法措施、责任及完成时限,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制定了《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清单内容推动全年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年底按时向市依法治市办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在中心官网上公示。

3.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对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管理等依法依规提出审核意见建议作用,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带头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到中心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不断扩大“市域通办”、“跨省通办”覆盖面,实行容缺受理制、告知承诺制;开展“局长进大厅双体验”等活动,开通微信预约服务、邮政寄递、上门服务、帮办代办服务等服务新模式;二是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减材料、压时限、减环节,基本实现了公积金业务办理“一门、一窗、一次”。三是实现住房公积金三方扣划“秒到账”。与12家合作银行、缴存单位对接签订公积金委托代扣协议,大幅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增强群众体验感获得感。四是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利用“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的协同效应和信息共享机制,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同步开设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避免重复跑路、重复提交资料。五是落实“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积极与市人社局等部门协同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事联办,确保企业职工免提交证明材料即可线上办理退休提取业务。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稳妥处理接诉维权难题。中心执法人员采取上门普法、说服教育、多方调解、劝导示范、责令改正、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引导欠缴单位依法履行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责任,加强与市信访局等部门实行部门协同信息联通,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促成职工和企业互相理解、矛盾和解、诉讼案件化解。今年以来,共接待上门投诉99批次,189人次,其中立案受理54件,已办结35件。

2.推进“公积金+法院” 执行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各级法院开展协助查询、冻结、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等事宜。全年共办理司法查询2617个;司法冻结397个,冻结金额1.98亿元;司法解冻191笔;司法扣划58笔,划扣金额697.1万元。

3.加强行政诉讼工作。做好逾期贷款诉讼相关工作,联系法律顾问做好对逾期贷款借款人提起法律诉讼。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率达100%,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全年共提起逾期贷款诉讼52笔。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个别员工学法用法不够重视。只注重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忽视了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法用法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

(二)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市缴存职工维权意识增强,住房公积金信访投诉案件量增加,案情更为复杂,处理难度较大,中心执法权威性不强,且专业法律人才严重缺失,现有的执法人员、执法设备配置无法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求。

三、2025年推进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工作安排

2025年,我中心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管理工作统筹兼顾,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完善制度建设,推进依法履职,创新宣教形式,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住房公积金工作中的规范、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

(一)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多平台、多维度的宣传阵地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各项便民惠民新举措,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维护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中心将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实施细则,促进中心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化、合法化、规范化。

(三)加强公积金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打造规范化、专业化的执法队伍。二是保证机构设置、执法设备与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工作相适应。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住房公积金联动协作机制,提高执行案件办理效率,共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