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催收公告(数据截至2023年6月30日)

索引号
F85690547/2023-3252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03日 15:15:21
发布机构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文号
无文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以下73户借款人连续多期未履行还款义务,造成逾期达到3期(含)以上,经公积金中心及承办银行多次催收,仍未偿还逾期贷款本息。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规定,请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履行还款义务,若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还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终止贷款合同,依法清收。

    附件:全市逾期贷款明细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全市逾期贷款明细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