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二次会议提案回复意见

索引号
F85690547/2023-4627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10日 16:13:20
发布机构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文号
无文号

尊敬的韩俊代表:

您在政协十堰市第六届委员会二次会议上关于推动居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的提案已收悉。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单位认真研究,现向您答复如下:

一、目前关于住房公积金死亡提取方面工作的现状与进展情况

根据2021年发布的《十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实施细则》和《关于<十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调解文件。死亡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含)以内的,无须提供继承人权利公证书等文件。

二、目前关于住房公积金死亡提取方面工作的法律规定及政策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三、下一步办理工作的打算

2023年,中心已将居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列入今年工作计划,将认真研判,加强与各部门数据共享对接,打通信息壁垒。中心将继续以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为根本,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研究,充分发挥好住房公积金稳经济、保民生的作用,在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上下功夫,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