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2、执行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行政执法;

3、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9、承办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