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索引号
F85690547/2024-0787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19日 09:15:55
发布机构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文号
无文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2号)精神,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24年2月1日起,茅箭区、张湾区缴存基数下限为1950元,其他县(市)区缴存基数下限为1800元。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http://www.hubei.gov.cn/zfwj/ezbf/202401/t20240125_50612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