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清减降”工作举措。2020年3月23日起,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取消开发商阶段性保证金,并对已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进行积极退付。截至2022年7月8日,尚有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联系,名单如下:
序号 | 房企名称 | 项目名称 |
1 | 十堰亿丰源置业有限公司 | 香港旺角 |
2 | 十堰华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当山珍农产品开发中心 |
3 | 十堰市亨利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紫金花园 |
4 | 十堰市康鸿置业有限公司 | 宏艳新村 |
5 | 十堰市兆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柳中园 |
6 | 十堰市恒凯房地产开发公司 | 励耘小区 |
请以上房企及时与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系,对缴纳的 阶段性保证金对账后予以退付。
联系人:徐瑞雪
联系电话:8109291
特此公告!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