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新发展阶段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五年,是更好贯彻“房住不炒”定位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的关键时期。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制了《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现解读如下。
一、《纲要》的编制过程
《纲要》的制定经历了前期研究、文本编制、论证报批三个阶段。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中心编制形成了《纲要》(征求意见稿),同时将《纲要》(征求意见稿)面向系统内各科室、分支机构征求了意见建议,同时还征求了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市直部门的意见建议。通过对意见建议的借鉴采纳,最终形成了《纲要》,报经市政府审批通过印发实施。
二、《纲要》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纲要》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十三五”时期全市公积金事业取得的发展成就。第二部分总结了“十三五”期间的工作措施。第三部分是“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第四部分是“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第五部分是实“十四五”计划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十三五”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市公积金归集资金和新增人数大幅提升,归集总额增幅达118.11%,累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数30.3万人,年提取总额增幅达149.90%。公积金贷款发放实现应贷尽贷,2016年-2020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户数32540户,余额115.51亿元。累计增值收益达到12.52亿元,累计上缴廉租房补充资金5.64亿元。在支持和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方面做出来有力贡献。
(二)“十三五”期间工作措施
一是狠抓归集扩面工作,通过组建专班、加强联动、健全机制、创新宣传、深入挖掘等措施推动公积金政策提高覆盖面。二是加强贷款审批管理,将贷款由原来的银行委托管理模式转换为自主核算模式,同时开展公积金月冲还贷、一次性划转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等业务支持市民购房刚需,适时调整业务规程,不断规范业务操作,提升群众业务办理便捷度。三是大力推进数字化公积金建设,上线运行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构建了数据安全体系,实现了账户统一管理, 信息查询更加便捷,为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奠定了基础。四是健全资金管理机制,实行了公积金存款招投标制度,提升了资金统一运行管理能力。
(三)“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本定位,落实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提高制度覆盖率、提高资金使用率、提高政策知晓率”为工作主线,以“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服务至上、发展有力”为工作原则,深化住房公积金体制改革,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我市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2.重点任务:“十四五”时期,以制度覆盖更广泛、缴存质态更优化、管理运作更规范、制度作用更凸显、全面发展更协调的新业绩,着力打造“服务化公积金、数字化公积金、安全化公积金、规范化公积金”,为十堰市加快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做出新的贡献。
(四)、“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
1.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2021年至2025年期间,新增缴存人数6.8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达到235亿元。
2.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2021年至2025年期间,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20亿元。
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划:2021年至2025年期间,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4亿元,增值收益率不低于1.52%;“十四五”期间将向财政提供廉租房资金10亿元。
(五)实现“十四五”计划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是多措并举加强建制。主要是创新方法、拓宽渠道,加强公积金政策宣传,着力提高政策知晓率、覆盖面。加大调研力度,努力把归集扩面工作向非公有制企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中延伸。加强“放管服”改革和简政放权,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繁琐的问题,提升业务审批效率。
二是推进“数字化公积金”建设。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及时升级核心业务系统,加强与住建、不动产、民政等部门的信息联网工作,与大数据局和“鄂汇办”对接,推动业务经办模式由以往“群众跑腿”转变成“数据跑路”,推动实现公积金业务“一网通办”。
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住房市场变化趋势,提前预测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及时做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预案,不断健全资金运行管理机制,防范流动性风险。
四是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继续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强化执纪问责,健全规章制度,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水平。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更好的担负起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合法权益的责任。